房改房 房改房(仅指城镇职工按房改政策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) 需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请使用A4纸)
1、公有住房价格审批表复印件(省直房产提供原件) 2、公有住房买卖(换购、补购)协议书复印件 3、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、测绘成果表复印件 4、付款凭证复印件(房改专用票据、扩面发票等) 5、有原契证的提供原契证 6、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公证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7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商品房 商品房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请使用A4纸) 1、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,期房合同须经预售登记备案) 2、房屋测绘成果表、分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(有地名变更的提供地名办证明) 3、商品房销售发票 ◆浙江省杭州市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提供第五联原件 ◆浙江省省属企业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提供第二联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2007年4月1日后使用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(自开)》契税申报联原件 4、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、经济适用房提供准购证 6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预售商品房购买纳税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请使用A4纸) 1、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2、首付款收据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3、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、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准购证 5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交易房 交易房申报分别需提供以下资料: (复印请使用A4纸)
一、开具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(代开)》需提供的资料(复印请使用A4纸) 1、《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》原件(拍卖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) 2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、契证原件 4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、有评估报告书的提供评估报告书原件 6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五年唯一生活用房需填写承诺书;住房出售方如在住房转让合同前一年内已另购住房的,还应提供所购住房的相关权属证书复印件(校验原件)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8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(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)、允许扣除税金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9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注:1、下列房地产交易行为因无款项收支发生,不予开具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(代开)》: 房屋的继承、分析、赠与;以房地产抵债;以房地产投资作价入股等。 2、房屋交换以交换房屋的差价,开具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(代开)》。
二、买卖
除开具不动产发票已提供我局的资料外,另需提供: 1、《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管局业务受理单》第二联 2、《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单》
三、继承、分析 1、房屋(继承、分析)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(须校验原件) 2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、契证原件 4、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为未婚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5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四、交换 1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(拍卖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) 2、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报查联原件 3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、契证原件 5、有评估报告的提供评估报告书 6、允许扣除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 7、住房出售方在前一年内已另购住房的并办妥权证的,提供契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 证原件、复印件 8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证明 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公证书 如承受房屋所有权的纳税人为未婚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9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 10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五、拆迁安置 1、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、回迁安置协议书复印件(实物安置提供) 2、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、房屋买卖合同、购房发票(货币安置提供) 3、拆迁补偿表复印件 4、交易金额凭证(证明)复印件(回迁资金结算单或资金结算协议)、付款凭证复印件 5、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、原契证原件 7、安置用房的测绘成果表、分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 新购房为二手房的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,契证原件(货币安置提供) 8、新拆迁安置办法还须提供:原房评估报告书、新房评估报告书 9、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供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◆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出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0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1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六、赠与 1、 房屋赠与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(须校验原件) 2、 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、 契证原件 4、 赠与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公证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、评估报告书原件 6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房改房上市 一、房改房上市买卖须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使用A4纸) 1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(拍卖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原件) 2、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(代开)》契税申报联原件 3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、契证原件 5、有评估报告的提供评估报告书原件 6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7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五年唯一生活用房需填写承诺书;住房出售方如在住房转让合同前一年内已另购住房的,还应提供所购住房的相关权属证书复印件(校验原件)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9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(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)、允许扣除税金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10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二、房改房上市交换申报须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使用A4纸) 1、房屋交换合同原件 2、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报查联原件 3、交换的两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、交换的两套房屋的契证原件 5、有评估报告的提供评估报告书原件 6、交换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7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五年唯一生活用房需填写承诺书;住房出售方如在住房转让合同前一年内已另购住房的,还应提供所购住房的相关权属证书复印件(校验原件)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9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:房屋原值凭证(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)、允许扣除税金的原始凭证原件、复印件等;如不能提供原值凭证的,须填写《申明书》 10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三、房改房赠与须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使用A4纸) 1、房屋赠与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(须校验原件) 2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、契证原件 4、赠与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◆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◆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明复印件 ◆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的,还须提供财产约定公证书复印件(须提供原件校验) ◆如房屋所有权的承受方为单身的,须申明本人婚姻状况,并自负法律责任 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、评估报告书原件 6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四、申请补贴手续应提供的资料:(复印使用A4纸) 1、重新购买杭州市区的住房(包括预售商品房),可凭新购房《买卖合同》或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》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、缴纳所得收益的收款收据原件 3、退税(费)申请表(办税大厅索取后填写) 4、申请人(原缴款人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是夫(妻)关系的,须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。 5、委托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:(复印请使用A4纸) 1、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(须校验原件)或土地转让协议原件 2、土地补偿协议复印件(须校验原件)或预出让合同原件 3、地价评估报告原件(土地转让需提供) 4、价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5、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6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提供原土地证复印件、出让方身份证明及原契证 7、承受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8、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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